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
冻结资金返还的公示
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对冻结的六个涉案账号进行资金返还,依规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告:
资金返还账户明名:叶红霞
卡号:6228***********7970
中国农业银行
按比例返还:54248.84元
(五万肆仟贰佰肆拾捌元捌角肆分)
资金返还账户明名:陈永福
卡号:6228***********5012
中国农业银行
按比例返还:40021.8元
(肆万零贰拾壹元捌角)
资金返还账户明名:石明香
卡号:6228***********1373
中国农业银行
按比例返还:46956.11元
(肆万陆仟玖佰伍拾陆元壹角壹分)
资金返还账户明名:胡云聪
卡号:6217***********8475
中国建设银行
按比例返还:9946.96元
(玖仟玖佰肆拾陆元玖角陆分)
资金返还账户明名:朱燕华
卡号:6217***********1268
中国建行银行
按比例返还:10640元
(壹万零陆佰肆拾元整)
资金返还账户明名:林秀萍
卡号:6222***********7588
中国农业银行
按比例返还:40800元
(肆万零捌佰元整)
公告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
相关受害人或涉案银行卡人员,如对上述处理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联系。异议不成立或公告期内相关受害人或涉案银行卡人员未提出异议的,待公告期满后,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将依程序返还冻结资金。
联系电话:0971-3619975
联系人:王警官
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
2024年5月7日
| 编辑:王莹
| 来源:西宁城东公安
| 法律顾问:青海敏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