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账号 @会拍摄的百晓生 发布长文爆料演员许凯存在长期聚众赌博行为,该内容在发布后 1 小时内迅速发酵,相关话题 #许凯被曝长期聚众赌博# #许凯横店豪宅疑为赌场# 相继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截至发稿时,两大话题累计阅读量突破 3.2 亿次,讨论量超 56 万条,引发全网广泛关注。爆料中,知情人详细披露了许凯赌博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及资金规模,并称其赌博行为已形成固定模式,且伴有刻意隐瞒违法事实的举动。
知情人在爆料中透露,许凯身边聚集着一批固定的 “铁杆牌友”,成员涵盖圈内工作人员及少数圈外人士,牌局频率约为每周 1-2 次,多集中在许凯无拍摄任务的晚间或剧组转场间隙。
为佐证说法,知情人同步晒出 8 张疑似许凯参与赌博的微信聊天截图与 3 笔银行转账记录,截图显示聊天时间跨度从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3 月,内容包含牌局邀约、输赢结算等对话。其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的聊天记录尤为关键 —— 当日许凯正于横店拍摄古装剧《雪鹰领主》,其在南江壹号自家住宅内组织牌局,短短 15 分钟内便赢下 8000 元。
根据转账记录,首位牌友分 3 次向 “许荔莎” 账户转账 2000 元(累计 6000 元),第二位牌友则直接转账 2000 元至同一账户;后续聊天截图显示,许荔莎曾先后两次尝试退回钱款,其中 2000 元转账成功退回,6000 元转账因许凯未点击 “确认收款” 而超时退回。截图中还包含许凯与许荔莎的私聊内容,许凯明确提及 “这事儿别往外说,知道是犯法的,传出去对谁都不好”,侧面印证其知晓赌博行为的违法性。
同时,知情人还提供了一段时长 1 分 23 秒的现场视频,视频拍摄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许凯在青岛拍摄都市剧《你比星光美丽》期间,地点为青岛万达文化酒店某客房内。画面中,4 名人员围坐在餐桌旁,桌上散落着扑克牌、透明筹码及数叠百元现金,其中一名身着黑色卫衣、侧对镜头抽烟的男子,其面部轮廓、发型及手部佩戴的戒指与许凯公开造型高度吻合;视频背景音中,清晰可辨一名男性声音提及 “这把我输了快两万,下次得换个玩法”“凯子你今天手气也太顺了”,知情人确认该声音为许凯本人,且视频未经过剪辑处理,可通过时间戳与酒店监控记录佐证拍摄真实性。
面对上述爆料与证据,截至本文发稿,许凯个人微博(@许凯 soso)未更新任何相关回应,其工作室官方账号(@许凯工作室)的最新动态仍为 3 天前的剧集宣传内容,评论区已被 “请回应赌博传闻”“是否存在违法事实” 等留言刷屏。作为许凯所属公司欢娱影视的创始人,于正的个人微博及社交平台账号也未就此事发声,其过往常为旗下艺人澄清争议的行为,此次 “沉默” 更引发网友对爆料真实性的进一步讨论。此外,部分许凯粉丝在话题评论区表示 “等待官方律师声明,拒绝采信匿名爆料”,也有网友提醒 “在无实锤前勿造谣传谣,若爆料属实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多方态度呈现明显分化。
什么样的 “打牌” 可能会变成违法行为?极目新闻记者结合法律条文与实务案例进行了详细梳理。首先,日常亲友间以娱乐为目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牌活动,并不属于法律规制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但一旦涉及 “营利目的” 或 “赌资较大”,则可能触发行政或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进一步明确,“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不同地区对 “赌资较大” 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以上海为例,《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个人赌资 1000 元以上、单位赌资 5000 元以上属 “赌资较大”;广东省则将标准设定为个人赌资 500 元以上;浙江省的认定标准为个人赌资 2000 元以上。若按爆料中 “每次输赢几万不等、年累计金额超百万” 的描述,无论参照哪一地区标准,均已远超 “赌资较大” 范畴,若经调查确认 “以营利为目的” 或 “聚众赌博”,则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此外,法律界人士补充指出,若许凯被查实长期提供住宅、酒店客房作为赌博场所,并组织他人参与,还可能同时构成 “为赌博提供条件” 的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责任;若其牌友中存在未成年人或通过赌博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还将进一步加重。目前,尚无相关部门就此次爆料介入调查,事件后续进展仍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