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9日消息,银川市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因生产和销售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被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35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据公告内容,经查,2023年8月6日银川市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50卷涉案批次的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BV-2.5型号)被判定为不合格。该公司在2023年8月22日与榆林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次日发货50卷不合格电线。在该年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查了这批电线,发现其导体电阻项目不符合标准。随后榆林华银电线电缆销售有限公司退回了未销售的不合格电线,银川市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对这些电线进行了报废处理。
银川市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构成了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规行为。由此,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做出罚款1035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