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融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前期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跟踪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对火灾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消防监督员依法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3月26日,消防监督员对辖区一超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建筑内部设置疏散楼梯擅自破坏原有防火分隔,该行为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5.1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大队监督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近日,消防监督员对该超市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复查时发现该超市未按期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该超市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超市负责人已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表示坚决按照要求进行消防整改。
超市可燃物多、人员密度高
更要注意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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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原
审核:吴林彬
来源:融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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