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288弄5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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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湖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陈湖雄先生、董事陈雪玲女士、董事付昌先生、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独立董事俞卫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白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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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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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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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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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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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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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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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拟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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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拟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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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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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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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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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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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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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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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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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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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0,12.03-12.05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11、12.01、1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2为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5个子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3、议案7、8、9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参加现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陈湖文、陈湖雄、陈雪玲,其分别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36,000,000 股、14,662,558股、14,493,900股、13,609,300股、13,609,300股和8,100,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赵丹妮、周芙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