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日报讯 (通讯员朱涛 石磊)“我身体恢复得不错,以前颈椎以下完全不能动,现在能坐起来了。”9月5日,罗田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到黄冈市儿童福利中心开展案后回访,当事人小华(化名)聊到自己的近况。
4年前,罗田县法院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事人小华在车祸中致颈椎以下高位截瘫,鉴定为一级伤残。因小华家境特殊,无亲人直接照料,经多方协调,由黄冈市儿童福利中心照料看护。
丧失劳动能力的小华基本生活虽然有了着落,但暂存在法院账户的事故赔偿款却让她犯了愁,心存忐忑。
罗田县法院与该县司法局公证处相关人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最终,在征得小华同意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小华的事故赔偿款由罗田县公证处予以提存,每月定期通过网银转账方式向小华指定账户支付一定数额款项作为其日常生活开支的补充,法院对此进行监管。法院和公证处联手,保障了小华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她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