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罗湖区罗沙路罗芳立交桥路段,有电动车飙车,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同时也造成了扰民。
接到举报后,罗湖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核查,2024年3月10日05时分许,廖某、蔡某、陈某分别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途经罗沙路。经情报中心研判落地后,黄贝中队民警迅速开展行动,并依法对三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三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
经鉴定,廖某、蔡某、陈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为摩托车,三名驾驶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廖某、蔡某、陈某是从宝安出发相约前往大梅沙的,在行驶过程中,陈某还做出了“翘头”的危险举动。违法行为人廖某、蔡某、陈某对自己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三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罗湖交警温馨提示飙车“炸街”行为不但造成噪声污染,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切勿贪图一时之乐,罔顾自身安全以身试法。
【撰文】邓子良 丰雷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