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令纲要知多少丨Day19

资讯 2024-04-29 17:47:29

原标题:条令纲要知多少丨Day19

条令纲要

01

内务条令

第八章 对外交往

第三节 机关一日生活

第九十条

各级机关必须建立正规的一日生活、工作秩序。

第九十一条早操

早操时问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体能训练或者队列训练。

支队以上机关及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早操和会操安排,由单位首长根据训练条件、人员居住情况等确定。通常总队、支队机关每周出早操2至3次,每年会操不少于1次。

第九十二条开饭

按照规定时间开饭,就餐人员应当遵守食堂秩序。

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第九十三条办公

遵守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时,必须请假。

办公时间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办私事。

第九十四条午睡(午休)

午睡(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九十五条体能训练

每日1小时的体能训练应当统一组织,通常安排在下午办公时间的最后1小时进行。

——摘自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

02

基层建设纲要

第一章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加强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纪律建设,规范对消防救援人员的处分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本条令适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违法违纪的消防救援人员给予处分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对消防救援人员处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给予消防救援人员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 讨论决定;坚持法纪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纪为准 绳,给予的处分与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四条给予消防救援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对受到处分的消防救援人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

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消防救援衔。

第六条消防救援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有关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消防救援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摘自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伍处分条令(试行)

课后小测试

判断题

1、专业素质过硬,要学习钻研信息化知识、应急救援理论和专业技术氛围浓厚,有一批训练尖子、技术骨干、操作能手。

正确

错误

×

判断题

2、战斗精神旺盛,要做到战斗意志高昂,发扬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战斗作风,刀山敢上、火海敢闯,召之即来、战之必胜。

正确

错误

×

判断题

3、领导机关在对基层建设实施指导时,要注重全面搞建设、扎实打基础、反复抓落实。

正确

错误

×

判断题

4、消防指战员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战训民主,调动指战员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积极性。

正确

错误

×

发布:连云港消防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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