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8号1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卢宗俊先生、李永华先生、吴慧鑫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宋德星先生因故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赵尉华女士、顾庆军先生因故未能出席;
3、副总经理单高永先生、财务负责人曾志瑛女士、董事会秘书代鑫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4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授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贷款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是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峰、韩明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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