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交警曝光4起典型案例!

资讯 2024-05-09 13:09:43

原标题:青海交警曝光4起典型案例!

5月8日,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曝光春季整治行动期间

4起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01

案例一

2024年5月4日凌晨5时45分许,驾驶人落某驾驶号牌为青AVY***的小型轿车沿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227国道前往河北乡,当车辆行驶至同德县河北乡虫采挖季交通执法检查站接受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处时,民警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大队民警对落某某现场进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71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落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02

案例二

2024年4月30日上午8时许,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浩门镇锦绣大道执勤执法在对号牌为青C573**号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王某某进行例行检查时,闻见其身上有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即对王某某现场进行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7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03

案例三

2024年4月26日10时20分许,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贵乌线35公里处开展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在对一辆牌号为青E0****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人三某某某持C1的驾驶证,违法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三某某某对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依法对三某某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04

案例四

2024年4月25日13时许,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卡中队民警沿国道214线巡逻至287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悬挂车辆机动车号牌异常,前号牌使用了“VIP”字样遮挡物,涉嫌故意遮挡号牌。经进一步询问,驾驶人求某某某为躲避交通违法电子抓照,心存侥幸将车辆号牌进行遮挡。当执勤民警让求某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其不能出示驾驶证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

民警依法对求某某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200元合并的行政处罚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 编辑:阿顺

|来源: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法律顾问:青海敏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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