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泸州网警通报称,泸州网民许某(男,23岁)浏览到“胖猫”事件后,为博流量,通过微博账号“@谭竹夏日炎炎”冒充“胖猫”事件当事人,发布与“胖猫”之间的资金往来、聊天记录等不实贴文,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账号已注销。
通报全文:
2024年5月3日13时许,泸州网民许某(男,23岁)在短视频平台浏览到“胖猫”事件,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通过微博账号“@谭竹夏日炎炎”冒充“胖猫”事件当事人,发布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与“胖猫”之间的资金往来、聊天记录等不实贴文,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许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相关账号已注销。
许某捏造的聊天记录与资金往来
许某出镜道歉
来源:@泸州网警、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