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民警,在104国道附近开展大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的车头车牌处安装了射灯,且该车尾处车牌也因污迹无法辨识。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在车头号牌安装射灯以及号牌污迹的原因时,驾驶人支支吾吾,试图逃避民警的追问。
经民警的批评教育,驾驶人终于承认此举是为了躲避电子监控的抓拍,自己对于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也感到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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