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联合江川区自然资源局,通过研判分析和缜密侦查,打掉4个非法盗采磷矿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26人,查扣涉案车6辆,缴获被盗磷矿228.94吨。
3月20日,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侦查打击部在工作中获悉,以矣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将到江川区江城镇李家山后山盗采磷矿。得知情况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联合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迅速前往现场,3月21日7时许,民警将前往晋宁区销赃的李某、王某、付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载有磷矿的货车6辆。经称量,涉案磷矿净重228.94吨。
经讯问,民警发现背后隐藏4个错综复杂的犯罪团伙,都是集非法盗采、运输、收购为一体,涉及人员较多且案情重大,遂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专案组通过深挖和分析研判,查清各个犯罪团伙的人员结构和案件基本情况。专案民警快速出击,先后将该团伙组织者矣某、邹某及其他涉案人员抓获归案。
经讯问,自2023年2月以来,因磷矿价格上涨,犯罪嫌疑人矣某、邹某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多次相互邀约,在未经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挖掘机、大货车20余次到江川区江城镇李家山后山盗采磷矿,并将盗采的磷矿运往晋宁区销售给朱某获利。经估计,前后被盗采、销售的磷矿共计2000余吨,涉案价值230余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为了逃避侦查打击,矣某等人还在自然资源局和派出所附近设置眼线放哨,监视执法部门动向。涉案人员中,肖某、杜某、邹某等人除参与盗采磷矿外,还涉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
目前,矣某、邹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管继方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