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4月15日,南京交警三大队警力针对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查处。
电动自行车成为市民出行极其重要的交通工具,几乎成为当下不可替代的一种交通出行方式。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大量普及,涉及其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的行为,日益增加。在此次整治过程中,被查处的骑车人有的表示,只是加装个遮阳遮雨棚;有的则表示,只是改装了电池;此外,还有加长座椅,增加货架的……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四十条之规定,对于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的违法行为,将扣留车辆,收缴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并且罚款200元。
交警在此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购买、维修、保养、更换电动自行车,请至正规地点进行,切勿私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任何的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