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小聪明”记9分!贵阳一女子用身体遮挡号牌

资讯 2024-05-13 18:48:08

原标题:这种“小聪明”记9分!贵阳一女子用身体遮挡号牌

古有“掩耳盗铃”

今有“遮挡号牌”

二者如出一辙

有些驾驶人为了躲避监控抓拍

总在车牌上动歪心思

2024年5月9日16时25分左右,修文县交警大队在视频巡查中发现,一蓝色小型轿车在城区阳明东路中国石化加油站路段违停上下物品,导致行经该路段车辆必须借道通行,对交通造成了影响。同时,为躲避监控,同车的另一名女子还站在车辆前方的牌号前遮挡。

发现情况后,大队立即通知现场民警进行处理,但当民警来到该路段时,违停车辆已经驶离。随后民警经系统核查找到该车驾驶人,并通知其到大队进行处理。

5月10日中午,违法驾驶人来到修文县交警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人对自己违停还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也感到非常后悔,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最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故意遮挡、污损、涂抹机动车号牌

不仅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

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带来了诸多风险隐患

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无论如何“花样”遮挡号牌

最后都将面临同样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更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修文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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