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13日讯(通讯员 聂静峰 记者 张可)“你好,是沿江执法大队吗?我早上上班时将车停在了高新轻轨车站附近,等下午下班回来骑车回家时,却发现我的车子以及周围的车辆都被贴上了小广告。你们赶紧过来看看吧!”近日,江北新区沿江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了市民的电话举报,称高新地铁站周边的非机动车被人贴上了大量的游泳馆开业宣传的小广告。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只见车站周边的非机动车上都被贴上了显眼的小广告。执法人员依法拍照取证后,根据小广告上的地址找到了这家游泳馆。
面对证据,负责人承认这些小广告确实是他们公司员工张贴的,由于游泳馆刚开业,为招揽更多顾客,同时也为节省推广成本,才想到在游泳馆周边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小广告,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执法部门发现了。该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安排人员清理已张贴的小广告,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处理。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负责人进行了普法教育,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经设区的市、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