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后续!湖北孝昌男子持刀伤人:8死1伤,男子身份被扒,评论区炸了

资讯 2024-05-25 08:30:40

造成8死1伤的男子抓住了!杀人原因也找到了,当地村民透露,死者包括他80多岁的母亲,父亲外出劳作逃过一劫,男子有多年的精神病史,长期吃药控制,此前未明显出现过伤人的倾向。初步确定为三级精神障碍患者!虽然是精神病患者,可伤这么多人还是挺意外的,但凡有2人或者3人一起上前阻拦,都不会让他得逞,难不成当时这些人,都站在原地束手就擒?

明知他有精神病,为何还把刀这种东西放在明面,明知精神问题。精神病监护人没有监护到位,监护人是否有责任?

这里说他是三级精神障碍患者,这是个什么概念?

三级属于中度,也就是生活不能自理,但能与人简单交流;按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其中,0-1级为轻度表现,2-3级为中度表现,4-5级为重度表现。

0级,主要是孤僻懒散,没有冲动行为及言行。

1级,表现为口头威胁,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在家中有打砸行为,而且只针对财物,打砸行为能被劝说制止;

3级,有冲动打砸行为,家里人和他人劝说不能停止,但是不会打人;

4级,有冲动伤人行为,不分场合,包括自伤、自杀等;

5级,针对人出现各种暴力行为,例如纵火或者爆炸等危险行为。

按道理,男子只是3级,远没有达到杀人地步,难道是受了什么刺激?都说杀人偿命,男子杀了8个算是罪无可恕了,可惜的是,他可能会没事,也可能会负刑责。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能力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只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才会免责。男子伤人时是否完全丧失还需要等待进一步查验。

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保护无辜的正常人,让正常人为他们犯病买单挺可怜的,那些失去家人的人们得多痛苦。这个人的监护人这次麻烦大了,死了这么多人,光是赔偿就是一笔巨款!

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投诉
最新文章
深视网2025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9096号

商务投诉盛之强一品科技易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