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台州晚报
褚某某和朋友爱好骑行
大家常在群里组队骑行
褚某某怎么也没想到
一行人从台州椒江骑行到仙居
其中一名车友在隧道超车时
撞上了货车
引发了死亡交通事故
审讯室里,8名自驾游车友后悔不已。“出了这样的事,我再也不敢闯红灯、越线、弯道超车寻刺激了。”“敲响了安全警钟,危险驾驶害人又害己。” ……
5月23日,记者从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日前仙居交警已侦破了这起危险驾驶案。发起人、“头车”驾驶员等4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另外4人被取保候审。
“这是浙江首例摩托车团队‘危险驾驶’入刑案,很有警示意义。”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简称市交警局)局长王辛微说。
借道超车
隧道里摩托车撞上正常行驶的货车
事情要从4月27日说起。
当天11时30分许,仙居交警大队接报警:仙居上张乡田垟陈隧道发生车辆碰撞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勘察后,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上了重型自卸货车,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某被撞飞,地上一滩血迹。
据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老王陈述,当天他早早出门,开着货车从仙居烈士陵园出发,前往大战村装载货物,随后将货物运往白塔吕桥头村。
当天中午,老王沿着321省道驶往朱溪方向。“在隧道拐弯处,我看到几十米远有一辆二轮摩托车朝我驶来,车速很快,我马上刹车。”老王说,但距离太近,货车根本刹不住,而且隧道左侧车道还有车辆,没法避让。
紧接着,“嘭”的一声,摩托车撞上货车左前侧车头。碰撞产生巨大冲击力,导致摩托车驾驶人陈某某飞了出去。
老王愣了,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发现陈某某受伤不轻。很快,大家报警并拨打“120”,陈某某被快速送往医院救治。两小时后,噩耗传来,陈某某因伤重不幸身亡。
从老王货车的行车记录仪看到,货车正常行驶在隧道中,而陈某某开的摩托车本是自东向西行驶,突然开到了对面车道,逆向行驶。
“隧道严禁超车,况且又是实线和弯道,为何摩托车驾驶员要刻意超车呢?”仙居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余定强心里打了个“问号”。
据他介绍,该隧道有灯光照明,并有喇叭提示“限速60公里/小时”。该隧道,平时车流量不大,骑行的摩托车较多。
沿路排查
不是一起简单的亡人事故
“该起事故责任很明确,陈某某在隧道违法超车。”余定强说,但现场还有好几辆摩托车经过,车速都挺快,是否存在“团队违法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凭着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他直觉事故背后有隐情。当获悉这支9人摩托车团队平均年龄四五十岁,最年长的达69岁时,余定强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判断了。因为按常理推定,驾驶摩托车超车超速寻刺激的,一般都是年轻的机车爱好者。
4月28日,在台州市交警局的指导帮助下,为了还原事故真相,仙居交警大队成立办案专班,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沿途天网监控显示:当天上午7时30分许,褚某某等人从台州市客运总站附近集合出发,摩托车队经过黄岩头陀、宁溪等地,继续沿山路驶往仙居游玩,总行程113公里。
循着摩托车队行经的路线,办案专班民警特地开车走了一遍。发现沿线有多个公交站点、居民小区、学校、村落,以及限速20公里/小时的盘山公路。
办案民警实地勘察、沿线走访,组织力量反复核实有效证据。当看到沿途的监控视频后,他们震惊了:“该摩托车团队有闯红灯、严重超速等多项违法行为,单单闯红灯就有七八次,有些是车队一起闯的,有些是个别行为。”
“视频印证了我们的判断,该摩托车团队有重大危险驾驶嫌疑。”负责侦查办案的余定强说。接着,他们分析对应点位涉案摩托车的位置,汇集车队违法行为以及被影响的周边车辆和行人等情况。
“摩托车车队从左侧压实线超过来,突然变道到我车前面,还在两个车道之间连续变道,吓得我赶紧减速。”
“好几辆摩托车从我车子左右交替超车,我顿时慌了,连踩了好几下刹车。平时我车速在60公里/小时左右,他们的车速肯定比我快。”
“红灯他们也不停,‘嗖’一下开过去了。”……
办案民警对上述的10余名群众进行取证,信息拼凑在一起,真相浮出水面。最终锁定该摩托车队9人,存在“密集车流反复并线、曲折穿插、追逐竞驶,闯红灯、严重超速、实线超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超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拘4人取保4人
“摩托车团队危险驾驶,在全省尚属首例,由于没有过往案例可供参考,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余定强说。
5月6日,仙居县公安局对该摩托车团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5月12日,传唤了发起人褚某某,开“头车”的王某某、俞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5月14日上午,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取保候审。
得知这个结果,褚某某等人都懵了:“我们是临时组织,约着一起玩的,怎么就涉案了?”“存在违法行为,罚款、吊销驾驶证我们都认。”……
原来,褚某某今年69岁,喜欢骑摩托车游玩。前段时间,他和朋友聊起来,大家提议骑车去仙居,随后组建微信群发出邀约。这些群友,大多彼此不熟悉。
为何认定他们是危险驾驶?
余定强表示,一行人由熟悉路段的车友开“头车”,而“头车”的速度也决定了后面的跟车速度。为寻求刺激,他们驾驶摩托车在密集车流中反复并线、曲折穿插、追逐竞驶,有时追逐速度超过限速1倍甚至2倍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追逐竞驶,是指在道路上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以超过限速百分之五十的速度追逐竞驶;以及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等等情形,都属于情节恶劣。
“车友聚会微信群,是褚某某是发起的,王某某、俞某某等三人分别开过‘头车’,存在‘以刺激为目的’的主观故意。为此,相对另外四人,他们危险驾驶追责更显严重。”余定强说。
“死者陈某某今年41岁,与妻子离异,家有年迈父亲和两个幼小孩子,一家人的今后生计,着实令人担忧。”仙居交警大队教导员陈宏勇说,随着骑摩托车出游团队增多,去年仙居境内已发生5起摩托车亡人事故。他希望通过该起案件,能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谨防类似事故发生。
台州市交警局局长王辛微认为:交警部门致力打击“4·27”摩托车危险驾驶犯罪嫌疑团伙,标志着台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手段已转型升级,推树了浙江公安交管样板。这对震慑交通违法气焰,“标本式”清零安全隐患,促进相关部门源头严管,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浙江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