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李某某在居民区周边针对老年人群体收购倒卖医保药品案件,最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李某因在居民区周边向老年人收购倒卖医保药品,被公诉机关审查起诉。
在医院照看孩子的那段日子里,李某发现,收药、倒卖,不仅自己可以买到便宜药,还能赚钱。李某索性留在了北京,开始了自己的生意。
2021年至2023年间,李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通过向老年人发放收药卡片,指挥老年人用医保开药,转卖给他。李某再转手加价,卖给下家。经核实,李某违法收药金额达到人民币11万余元。
被民警抓获后,民警在李某的电动车后备箱中查获234盒收来的药品。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的亲属代其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李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获利,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特别指出,医保基金安全事关社会公众利益,向李某提供药品的人同样涉嫌医保诈骗罪,千万不要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伙同不法药贩套现国家医保资源、蚕食民众救命钱,最终损害的不仅是大众,也是你自身的利益。
记者:薛东阳
来源: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