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黄晓明商家未道歉被公告 侵权黄晓明商家已被强执70万

资讯 2024-06-28 22:21:21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永康市吉发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吉御工贸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义务,法院公告黄晓明与两公司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纠纷案件判决书。内容显示,被告未经黄晓明许可,在其销售的门业产品宣传册、矿泉水瓶、赠品包装盒、展位及线下店铺宣传海报上,使用黄晓明肖像及签名为其产品进行推广、宣传,同时,被告及其部分经销商、代理商、员工通过网络平台使用黄晓明肖像、签名对案涉产品进行推广、宣传。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并删撤带有黄晓明姓名和肖像的广告宣传品,刊登声明向黄晓明赔礼道歉,并赔偿黄晓明经济损失7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不久前,上述两公司已被强制执行70.5万元。

本文转载自天眼查,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天眼查通知我方删除,我方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文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投诉
最新文章
深视网2025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009096号

商务投诉盛之强一品科技易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