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轻案诉源治理,持续抓好“驾驶证申领人员警示教育第一课”制度,7月4日上午,栾川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栾川县部分驾校学员走进法院旁听“醉驾”案,并召开轻罪诉源治理主题座谈会,县人大代表金红文,县政协委员马红军、熊闪闪及人民监督员冯亚珂受邀参加活动。
庭审中分别审理了3起危险驾驶案件,经审理查明,高某某、李某某等3名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3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庭根据个案犯罪事实、情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3名被告人拘役二个月至五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宣判后,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陶占省在法庭现场开展以案释法,对酒后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自身及家庭的影响等方面,向驾校学员进行普法宣传,并希望大家以案为鉴,时刻敲响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警钟,自觉远离酒驾醉驾。
庭审观摩结束后,在会议室召开轻罪诉源治理主题座谈会,洛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郭鹏出席会议,栾川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莉,栾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艳武以及栾川县公安局、栾川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各参会单位代表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能和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经验及办案实践,重点围绕如何落实立案与侦查、刑事追究、快速办理、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具体的交流和探讨。“驾驶证申领人员警示教育第一课对于辖区内危险驾驶案件‘抓前端、治未病’,降低危险驾驶犯罪发生率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交流环节,受邀代表委员对栾川法院在积极助力县域社会治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也结合自身工作谈到了醉驾治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希望可以进一步通过旁听庭审等形式的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院工作。
“准驾驶员”醉驾庭审警示教育第一课,是栾川法院为推进醉驾问题诉源治理,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等多家部门开展的一项法治宣传活动,将警示教育活动引入驾校学员课堂。自2022年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庭审观摩20余次,准驾驶员接受警示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张晓莉 尤冬一)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