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多次高空抛粪
近期
法院终于判了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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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常州武进的周先生
在小区楼下散步
突然天降一个黑色垃圾袋
“里面都是大便,
还洒了几滴水出来到我的脸上。”
2023年6月下旬,武进某小区物业管家张女士收到业主投诉,称小区内某栋居民楼下的步道被人扔了装有排泄物的垃圾袋。起初,张女士以为只是偶发事件,便联系保洁收拾好了现场,物业也组织保安排查到底是哪家住户做的,但始终没找到人,而这种情况到了7月下旬愈演愈烈,几乎每天都有垃圾袋扔下来。
物业调取监控录像,锁定该栋居民楼10楼某户后报警。依据抛掷排泄物的窗口判断,警方最终确定高空抛物的正是王某。
王某到案后承认了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据王某交代,租住的房子的马桶经常堵,所以王某不怎么使用马桶,排泄后就放在垃圾袋里丢出去。加上因天气太热,懒得下楼,便直接从窗口把排泄物朝楼下草坪扔。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23年6月下旬至8月初,王某累计向楼下草坪扔了数十次排泄物与1次厨余垃圾和砧板。
3月29日,武进区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对王某提起公诉。4月9日,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新闻多一点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抛物”行为首次入刑。
其中明确: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
如同悬在城市上空的“刀剑”
十分危险
让我们行动起来
从自身做起
坚决拒绝高空抛物!
◆本文来源:江苏新闻 中国消防
◆编辑:周於芳
◆责任编审:张惠平 付栋栋 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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