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8日消息,银川艾森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未采取有效措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被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第(一)项、第(二)项违法事实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罚款人民币65000元(6万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银川艾森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1是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行为2是储存危险化学品,未采取有效措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第(一)项、第(二)项违法事实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作出罚款人民币65000元(6万5000元)的行政处罚。
银川艾森达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了危险化学品超量储存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未采取有效措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违规行为。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对此作出了罚款人民币65000元(6万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