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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某市中院原副院长张某某被控受贿、徇私枉法一案一审宣判。本案历经改变管辖、变更起诉后,原先指控的四起徇私枉法全部去掉。
办案过程
本案从2021年5月开始立案调查,移送审查起诉时,指控事实包括受贿和四起徇私枉法。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发现情况不容乐观。
案卷材料显示,在市监委对四起涉嫌徇私枉法的案件进行调查后,市中院也相应启动了对该四起案件的再审,一旦中院迫于压力作出改判,尽管在法理上仍有辩护空间,但难度可想而知。另外,该案被市检察院指定至其下辖的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意味着案件一审、二审均无法跳脱出市监委的辖区范围,即使案件确有错误,纠错的阻力也可想而知。
于是,在介入案件后,京师律师快速熟悉案卷材料并及时会见当事人,摸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和背后的复杂关系,随即就和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初步沟通。沟通中,除了说明案件中明眼存在的实体问题之外,重点沟通了管辖存在的问题:当事人担任市中院副院长多年,和县法院人员(包括院长)存在常年往来的工作关系和同事关系;一旦案件上诉到中院,又必然面临着“同事审同事”的问题。
承办检察官表示会将管辖问题上报。但沟通完没过几天,案件就被起诉至县法院。没多久,承办法官就通知召开庭前会议。
代理律师一边紧急提交了十几份申请,包括管辖权异议、非法证据排除、调取证据材料(包括已经收集但未移送的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以及该法院院长出庭作证等。与此同时,进一步就管辖问题加大了反映力度和范围,同时就启动再审的四个案件与市中院进行沟通,提出这四个案件的审理不能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和裁判结果统一性原则。
在县法院的庭前会议中,承办法官表现出了强推庭审、快审快判的迹象。于是,京师律师采取紧急措施,经过一番争取,终于给庭审进程按下了暂停键。与此同时,和家属向多个渠道进行了系列控告反映,包括案件的管辖问题、办案过程中的刑讯逼供问题以及指控中存在的漏犯问题。
过了几个月,总算迎来了一个初步的转机:省高院指定异地管辖,案件移出了该市辖区。
改变管辖后,虽有一丝丝变化,但案件背后的压力仍如影随形。在审查起诉期满后,异地管辖的检察院还是将案件照样起诉至了法院,没有任何惊喜,一切照常。除了调整个别语序、增加了改变管辖的内容,其他只字未动。
在改变管辖后的第一次开庭中,原本貌似板上钉钉的受贿罪,通过开庭调查,展示出了大量的问题。律师申请出庭的鉴定人也被请到了法庭,通过一番发问,原来案卷中价格认定的很多问题直接暴露在庭上,鉴定人直言自己并未参与鉴定。
原计划一次性开完的庭审,在进行完受贿部分的法庭调查后,合议庭宣布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案件结果
此后经过一次次的延期,一次次的通知开庭又临时取消开庭,终于等来了一个好消息:检察机关变更起诉,撤回了对四起徇私枉法的全部指控。
该罪名的去掉,为案件的妥善解决提供了可能。考虑到现实因素和身体条件,年前、年后代理律师多次和法院沟通协商,最终为本案画上了一个句号。
案件意义
至此,具体接受委托已经过去两年有余。接到变更起诉的通知,大家百感交集:刚接到案件时,扑面而来的压迫感,一副快审快判的模样;然后历经艰辛,改变管辖,拼出了一丝曙光;接着改头换面,照单起诉,让人失望又在意料之中;最后变更起诉,撤回徇私枉法指控。
接案以来,代理律师们始终确信,被指控徇私枉法的四起案件没有任何问题。对于一个资深老法官而言,徇私枉法的指控,所意味的不仅仅是刑罚,更是对其几十年法官生涯的否定。只是当这个机器一旦启动,哪怕是毫无争议的道理,要实现也并不容易。最终取得了这样的结果,让我们对此类案件的办理,还能在狭缝中看到微光。
律师简介
王殿学律师
京师律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张召怀
京师律师
金琳
京师律师